博德指南移民最新获悉,加拿大移民局今日发布了修改后的签证审批指南内容,为具有双重意向的签证申请人提供签证官最新的审批指南。
双重意向是指加拿大旅游签证、留学签证或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已经(可能)申请移民加拿大。
一般来说,我们把双重意图理解为签证申请人的“移民倾向”。很多申请人也担心签证官可能会怀疑他们会在加拿大停留较长时间,从而导致拒签。
此次移民局主要扩充说明:
·两种不同意图的存在是正当的,应该被看作是互补的,而不是矛盾的。
·关于从临时居民到永久居民的转变,提醒签证官,加拿大非常重视这类项目,加拿大工作经验是加拿大移民的有力加分项。
加拿大移民局明确表示,签证申请人有两种意向,即从最初的临时居民变为最终的永久居民,这是合法的。加拿大越来越多的项目支持具有基本技能或经验的临时居民成为加拿大移民。
签证申请人将来被批准为永久居民的可能性并不妨碍申请人获得签证,尤其不意味着申请人不能在签证授权的合法停留期内离开加拿大。签证官需要确定申请人在签证获批后,会在法定的停留期内离开加拿大。
签证官批准签证时,一般检查的因素包括:
·申请人计划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长短。
·留在加拿大的经济支持。
·申请人和本国的连接。
·旅行的目的。
·所提交文件和信息的可信度。
·过去的签证申请记录,有效的生物识别信息。
如果申请人可能有双重意图,签证审批标准没有变化。每一个申请人都受到个人评估程序公正性的保护,都应该得到公正和无偏见的批准决定。
如果申请人已经有配偶/同居伴侣或子女居住在加拿大,签证官需要考虑申请人过去或现有的移民申请,同时还要参考《移民法》第A22条第2款。移民意向不会直接导致拒签,如果签证官判断签证申请人能按时离开加拿大,签证是可以批准的。
对此,移民局再次强调,双重意图本身并不是拒签理由,并提醒签证官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移民法》第A22条第2款规定的灵活性做出批准决定。
博德指南移民小编认为,这对于想去加拿大旅游、探亲、打算移民加拿大的人来说,真的是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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